2015年食品流通监管处工作重点

2015-06-05 16:17:29 作者:食品流通监管处 来源:食品流通监管处 ( 次点击)

2015年,全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在州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处室的密切配合下,在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中,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不断深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努力维护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百姓的身心健康。

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州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继续实施民生优先的发展战略,以推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为突破点,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积极扶持延边生态食品产业发展,切实把全州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为推动“五个延边”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一)要把推进食品安全电子化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作为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两项义务”落实的重中之重,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可靠。要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实地进行具体落实,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交流会的目标。一是加强对相关业户的业务指导,通过面对面的指导、手把手地教,使业户尽快掌握电子追溯系统的相关操作知识,通过集中开办专题辅导班,让干部对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有更加深入的了解;二是继续抓好食品送货车的登记备案工作,全面开展对已有食品送货车的重新喷漆工作,完成对新登记的送货车按照规范样式统一进行喷字、改装等工作;三是加强食品批发企业及所属食品送货车的电子追溯系统的使用、维护等,切实发挥出电子追溯系统在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全面保证电子追溯系统使用顺畅,运转正常,作用突出;四是做好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试点工作交流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加强对有关重点落实单位的工作调度指导,总结经验,做好观摩,切实达到交流做法、宣传延边食药监新形象的良好工作目标。

二、进一步完善食品市场治理整顿和从严问责机制,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一)要深化流通环节治理整顿工作,以农村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二)要集中开展对食品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治理整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深入排查和治理食品经营行业带有共性的隐患问题,防范食品市场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一是要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以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为工作重点,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回头看”活动,继续深化在农村食品市场专项中的整治成果,着力在探索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的长效监管机制上下功夫;二是要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要规范食品市场经营主体的准入程序,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口,加大对黑窝点、黑作坊等行为的监管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流通领域食品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三是要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在学生开学的重点时段,在夏季食品易发生问题的重要节点,在高考中考的关键时候,不断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食品质量检测频次,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的经营秩序;四是要开展源头食品市场专项治理,以延边市万源和万益蔬菜批发市场为治理重点,通过联合检查、集中整治,不断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驻场食品经营户的守法经营意识。

三、进一步完善对食品质量从入市到交易、退市全程监管机制,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

要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查验记录制度及法律规定的食品检验合格报告。

要强化食品质量销售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标签标识等,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引导食品经营者对临近保质期食品设专区或专柜进行消费提示,对更换包装和更改生产日期再行销售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要建立健全食品退市和销毁管理制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腐败变质的食品下架退市,依法有效处理、销毁。

四、进一步完善基层市场监管机构巡查监管执法机制,依法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一)要坚持食品市场巡查制度,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任务。

(二)要健全完善“两图一书”的管理方式,根据辖区食品市场特点,区分食品经营主体业态、经营场所、食品品种类别等,提高市场巡查的针对性。

(三)要从严把握流通环节批发源头,堵住不合格食品流通渠道,将法律规定的食品经营者的禁止行为,作为日常巡查的重点。要加强食品退市监管,跟踪监督,严防再次流入市场。 要全面加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严肃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四)要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的信用分级标准,结合市场巡查和动态监管,健全食品经营者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体系,对守信企业、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和激励惩戒机制。同时,要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完善市场惩处和退出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一)要借改革之机,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责任和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具体领导责任,引导各县市局对所属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对工作不到位的进行重点指导和督办,对领导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的要予以批评,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要制定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分片包干制,对责任区管理不到位的,要实行责任追究。要推行基层先进分局或巡查员奖励制度,大张旗鼓地对先进进行奖励,切实形成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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