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食品生产监管处工作重点

2015-06-05 17:18:30 作者:食品生产监管处 来源:食品生产监管处 ( 次点击)

2015年全州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州委十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大力推进食品生产监管制度改革创新,坚持以问题导向为引领,继续加强重点监管和综合治理,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为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监管法制体系、提升我州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作出新贡献。

围绕以上思路和要求,提出2015年全州食品生产监管重点工作如下:

1.探索生产监管制度创新。认真做好全州食品生产加工主体普查清理工作,摸清全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数量和基本情况,排查企业风险隐患,建立各企业的风险隐患清单,研究制定《延边州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批批检验的指导意见》。

2.探索监管方式方法创新。认真做好食品生产许可审核工作,严把食品生产准入关口。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实行网格化监管,针对企业的管控水平和食品风险程度,确定监管重点和检查频次,加大飞行检查、现场检查、问题核查、跟踪检查、问题约谈等工作力度,州级每年进行2次,县市级每年检查企业不少于4次,确保实现“日常监管全覆盖,重点监管防风险,明确责任无盲区,保证安全守底线”。在具备条件的企业试行“阳光生产”计划,全州选择2-3户企业进行试点,使企业生产全过程实现非现场监控。  
 
3.探索风险管理措施创新。探索建立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问题和风险信息报告制度,以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酱腌菜为重点,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信息交流平台,积极推进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信息交流,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风险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对食品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选择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探索试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试行国家总局《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4.探索监管信息公开创新。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和诚信信息电子档案,将全州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档案录入电子档案,并于食品添加剂登记申请相结合,形成添加剂使用电子档案,开辟延边州食品生产企业网络公示制度,适时公示生产企业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监督抽检、行政许可、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增强监管工作透明度。

5.加强和改进专项抽检监测工作,以发现问题、整治问题、提升水平为目标,坚持“市场买样、异地抽检、轮流检验、结果公布”的原则,结合专项整治的开展,对民俗食品、白酒、大桶水等食品,组织开展专项抽样监测工作,并加大监督抽检后处理力度,切实做到专项抽检有方向、监督检查有目标、问题处置有成效。

6.加强重点食品企业监管。抓好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酒类(白酒、葡萄酒、配制酒)、肉制品、大桶水、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大米、酱腌菜等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工作,开展酒类(白酒、葡萄酒、配制酒)、肉制品、桶瓶装饮用水、大米、酱腌菜等五大类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日常监管和近年抽验情况列出本县市重点问题清单,继续对“两超一非”、食品塑化剂、食品标签标识等重点问题监管和综合治理。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和监管工作,特别要加大对白酒小作坊的监管力度,坚决取缔不具备条件和无证生产的小作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进一步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

7.严格规范食品生产企业行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总监制度,年度内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总监制度要达到100%,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从原料购进、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等全过程可追溯体系建设。组织辖区内重点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发挥典型企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8.加强培训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和企业检验人员培训,重点加强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等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适时组织开展新法规、新制度、新细则等宣传贯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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