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商品名:里素劳
通用名:酮康唑片
功能主治由于酮康唑有发生严重肝毒性的风险,所以只有在考虑过其它有效的抗真菌治疗后,且本品的潜在利益大于潜在危害时,方可使用本品。
治疗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皮肤、毛发和粘膜感染,由于其感染部位、面积及深度等因素导致局部治疗无效时,方可用本品治疗。
皮肤真菌病
花斑癣
糠秕孢子菌性毛囊炎
皮肤念珠菌病
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
慢性、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
治疗系统真菌感染
酮康唑不能完全渗入中枢神经系统。因此,真菌性脑(脊)膜炎不应使用口服酮康唑治疗。
副球孢子菌病
组织胞浆菌病
球孢子菌病
芽生菌病
规格铝塑板包装,10片/板/盒。
用法用量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粘膜感染和系统性感染,且因感染部位、面积及深度等因素使局部治疗无效,可用本品治疗。本品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应与餐同服,以达最大吸收。
1.成人:
皮肤、胃肠道及深部感染:口服,一次0.2g(1片),一日1次。必要时,可增至一次0.4g(2片),一日1次,或一次0.2g(1片),一日2次。
阴道念珠菌病:口服,一次0.4g(2片),一日1次。
2.儿童:
体重15-30公斤的儿童,一次0.1g(半片),一日1次,或遵医嘱。
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同成人量。
3.使用本品通常的疗程如下:
阴道念珠菌病:连续5天;由皮肤癣菌引起的皮肤感染:约4周;花斑癣:10天;由念珠菌引起的口腔和皮肤念珠菌病:2-3周;毛发感染:1-2个月;副球孢子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球孢子菌病:通常疗程为3-6个月。
以上所有适应症应采取不间断的持续治疗,直到有临床指标或实验室结果显示真菌感染已治愈。治疗时间不足会导致原感染复发。一般而言,使用本品的疗程应在症状消失且真菌学检查阴转后持续至少1周。当患者出现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乏力、黄疸、腹痛、或黑尿等肝炎体症和症状时,应立即停止治疗。
特殊人群:肝损伤患者
详见【禁忌】。
禁忌本品禁用于以下情况:
已知对酮康唑或本品任一成份过敏者;
患急慢性肝病的患者;
由于本品与经CYP3A4代谢的药物合用会增加这些药物的血浆浓度,而可能导致QT间期延长和个别出现尖端扭转型室速,因此本品禁止与CYP3A4底物合用:苄普地尔、西沙必利、丙吡胺、多非利特、阿司咪唑、卤泛群、左醋美沙朵(左美沙酮)、咪唑斯汀、匹莫齐特、奎尼丁、舍吲哚或特非那丁;
由于合用多潘立酮可能会导致QT间期延长,因此本品禁止与多潘立酮合用;
禁止与三唑仑和咪达唑仑口服制剂合用;
禁止与经CYP3A4酶代谢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辛伐他汀和洛伐他汀合用;
禁止与麦角生物碱,如双氢麦角胺、麦角新碱、麦角胺、甲麦角新碱(甲基麦角新碱)合用;
禁止与尼索地平合用;
禁止与依普利酮合用;
禁止与伊立替康合用;
禁止与依维莫司合用。
注意事项由于酮康唑有发生严重肝毒性的风险,所以只有在考虑过其它有效的抗真菌治疗后,且本品的潜在利益大于潜在危害时,方可使用本品。
除急性或慢性肝病患者外,治疗前应先做肝功能检查,治疗期间应经常的进行定期检查,监测可能由肝毒性引起的首发体征和症状。
1. 肝毒性
非常罕见包括致命性或需要进行肝移植在内的严重肝毒性病例。一些患者没有明显的肝病危险因素。病例出现于开始治疗的一个月内,有些出现于开始治疗的一周内。
治疗中的蓄积剂量是发生严重肝毒性的危险因素。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考虑进行肝功能监测。应指导患者及时向医生报告包括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在内的有关肝炎的体征和症状。对于出现这些症状的患者,应立即停药,并进行肝功能检查。
2. 肝功能监测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进行肝功能监测。除急性或慢性肝病患者外,治疗前应先做肝功能检查,治疗期间应经常的进行定期检查,监测可能由肝毒性引起的首发体征和症状。如肝功检查表明肝损伤时,应立即停止用药。
肝酶升高,患有活动性肝病或使用其它药物曾出现肝毒性的患者,不应使用本品,除非预期利益大于发生肝损伤的危害。治疗时应密切监测患者肝酶水平。在长疗程应用本品治疗非危及生命的疾病时,用药前应权衡利弊。
3. 肾上腺功能监测
对每日服用 0.4 g 以上(含 0.4 g)剂量的健康受试者,发现本品会降低可的松对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刺激的反应。因此对肾上腺功能不全的患者,以及对处于长时间应激(如大手术、严密护理等)状态的患者,和可能有肾上腺功能降低体症和症状的患者进行延长治疗时,都应监测他们的肾上腺功能。
4. 胃酸减少患者
胃酸减少会影响本品的吸收。对于正在使用胃酸中和药物的患者,这些药物应在服用本品至少 2 小时以后服用。对于无胃酸的患者,如一些艾滋病患者及正在服用胃酸分泌抑制剂(如 H2-受体阻断剂和质子泵抑制剂)的患者,建议服药时与可乐等酸性饮料同服。
5. 未发现本品对驾驶及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
6. 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7. 仅限医院药房发售。
成分活性成分:酮康唑
生产厂商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30212